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由于房屋買賣合同涉及的標的較大,所以我們有必要簽好該類合同,斟酌它的條款,不然的話就有可能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那通常房產買賣合同的條款包括哪些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房產買賣合同的條款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房產買賣合同也應具備,具體來說,包括:
1、標的: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地點(方位、朝向、門牌號等)、類型(公房或私房)、結構(木制、磚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質量(新舊程度、使用狀況等)及附屬設施等內容。其中質量條款是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方,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方方面面都要涉及到。
2、數量:合同中應寫明房屋的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樓層數、房間數等。根據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房屋面積以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為準,只有這一面積數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合同中要就面積差異的處理辦法有所約定。面積差異不超過合理比例1%--2%時,房價保持不變;若超出此比例,雙方就要議定處理辦法,如退回或增加部分購房款,或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購房款等。
3、價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應當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以房屋的不同類型,確定不同的定價原則,明確房屋售價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是多少。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定繳交各自應當繳交的稅費和雜費;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這一約定。售后物業管理費是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目前我國對于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尚不健全,房產買賣雙方的確不好界定,由于購房人入住后要向物業管理公司定期交納的。對于這方面的基本常識,購房者要多加了解,并且要具體落實到價格條款之中,做到越明晰越好,不能有任何疏漏。
4、期限:寫明合同簽訂的期限、支付價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5、交付方式:包括出賣方交付房屋及買受方支付價款的方式。交付房屋,應明確要對房屋進行驗收,按規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交納稅金及費用,領取新的房屋產權證明等。支付價款的方式,應明確以現金還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和數額等。
6、違約責任: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時,需承擔的責任。有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二、房產買賣合同怎么寫
在實際購房中,簽合同時掉以輕心,最終陷入糾紛局面的例子多有發生。究其原因:
2、當事人缺乏合同簽約方面的知識;
3、相信口頭承諾,對于一些重要事項未在文字上落實,由于口頭承諾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追究對方的責任。
實踐中,在必要的時候,我們除了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外,還需簽訂有關的補充協議,特別是有關房屋面積、房屋質量以及付款等關鍵條款,一定要有細節性的明確約定。至于房產買賣合同的條款包括哪些,上文小編為大家作出了介紹,各位可以適當了解一下。有需要的話可以在簽訂這類合同的時候聘請專業的律師一同前往,這樣相信可以更好的維護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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