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商品房而言,無論是進行預售還是現售,其實這都是有一定條件要求的,只不過相比之下,預售的商品房風險更大,因此在條件上面的要求也就更為嚴格一些。那要是進行商品房現售的話,此時又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呢?律霸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商品房現售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7)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二、商品房現售要辦理什么手續?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2)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設有抵押權的商品房,其抵押權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
三、商品房現售要符合什么規定?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商品住宅按套銷售,不得分割拆零銷售。
(3)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買受人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
可以先看看上文的介紹,首先需要滿足這樣的條件,而對于購房者來講,也是有必要了解相關規定的,這樣實際購房的時候才能知道究竟開發商是否有售房的資質,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可能性。
如何避免預售商品房糾紛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2020年商品房預售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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