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面積上大作功夫來侵害購房者的合法的權益,是開放商慣用的伎倆。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為開發商受利益的趨勢,另一部分是因為購房者自身法律意識與安全防范意識的淡薄。不知道商品房面積怎么算,針對這個問題,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商品房面積怎么算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建筑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值。
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筑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注面積,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二、怎么處理商品房面積的誤差
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么辦、少了怎么辦都可以約定。
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么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
還有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里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開發商對于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后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準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
所以,建議購房者對于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免責。
律霸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商品房的面積一直衡量商品房的一個重要指標,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開發商在商品房面積上作文章,欺詐購房者的情形的屢見不見。因此在對商品房進行驗收的時候,其實很有必要對房屋面積做出一個測量,看看實際的誤差是多少,如果超過了一定的標準,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
關于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的規定有哪些?
2020年購買商品房簽訂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全文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糾紛律師費誰出
2021-03-23用盜版ps做商用算侵權嗎
2021-03-19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有權采取哪些行為
2021-01-22了解勞動糾紛的調解程序與常見種類
2021-02-10保全房屋抵押房照不是原告的可以嗎
2021-01-07惡意競爭如何處罰
2020-11-28家庭暴力的法律對策
2021-01-24如何確定交通事故管轄法院,交通事故上訴的程序
2021-02-10簽訂集體合同應當經過哪五個程序
2020-11-13家庭暴力如何處罰是怎么樣的
2021-01-23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可以遺贈嗎
2021-01-18夫妻唯一住房能執行嗎
2021-01-26第三人代為履行后怎么追償
2020-11-13勞務分包合同雇主是否可以免責
2021-03-23自助寄存柜中丟包,超市有責任嗎
2020-12-29壽險索賠指南
2021-03-07產品質量責任保險
2021-01-18論發展我國出口產品責任險
2021-01-17人身保險合同引發糾紛可否由法院主持調解
2021-02-13含死亡責任的保險合同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嗎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