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就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權,但由于這類房產都是在國有土地上修建的,此時僅僅對國有土地擁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權,對應的在國有土地上面修建的商品房也有使用年限。那具體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三、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相關法律知識: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什么風險?
1、取得權屬證書的期限無法確定;
2、為取得權屬證書,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3、只能取得使用權,不能取得權屬證書,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違法建設強制拆除。
一般情況下民用住宅的話房產的使用年限為70年,但如果是商用住宅的話,則對應的使用年限則是40年,這還請大家區分清楚。而現實中,要是購買到了手續不全的商品房,則此時購房者要承擔的法律風險則是更大的。
最新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哪些情形下會終止
最新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注冊商標續展是什么意思
2021-03-03兒童車禍賠償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12醉酒駕駛有案底嗎
2021-01-22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可以轉賣嗎
2020-12-13崗位變更需要重簽合同嗎
2020-12-30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
2020-12-21勞動合同和勞務協議屬于什么區別
2021-03-02實習期公司有權利處罰員工嗎
2020-12-28實習期不給工資能告單位嗎
2020-12-15未登記的房產能繼承嗎
2020-12-16父母可以給成年子女購買死亡險嗎
2021-01-10解除保險合同通知書怎么寫
2021-01-11交通肇事賠償保險公司需要什么手續
2021-03-10汽車玻璃險理賠范圍
2021-01-12承包地補償糾紛該怎么解決呢
2021-01-29個人協議出讓國有土地違法嗎
2021-02-05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書
2021-02-21房屋拆遷補償一個人多少個平方
2020-12-22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土地征地補償費能否繼承
2021-02-18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是什么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