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險駕駛罪判幾年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飲酒多少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2011年1月14日實施的關于實施《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屬于飲駛,大于等于80的則屬于醉駕駕駛。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危險駕駛罪將處以六個月以下拘役。隨著刑法修正案九的實施,危險駕駛罪的具體犯罪行為已經增加到了四種,具體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而關于危險駕駛罪判幾年的問題,法律規定是處拘役,并處罰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將分配的耕地作為宅基地建房,會被要求拆除嗎
2021-02-12沒結婚不退彩禮要承擔責任嗎
2020-11-19外國人同中國居民結婚的材料
2021-02-19學車引發車禍,賠償責任該由誰承擔
2021-01-10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范本
2020-11-10存單質押貸款轉讓可以嗎
2020-12-08員工與公司解除合同能否要到賠償
2020-12-22騁用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152020年被隔離算工資嗎
2021-01-09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自行摔倒能否認定為工傷
2021-01-27【法律常識】擔任勞動爭議調解員的條件
2021-03-11投資型保險與傳統保險的區別
2021-01-292020飛機航班延誤賠償
2021-02-15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2020-12-29車上座位責任險案例
2021-02-04提供發票原件才會理賠嗎
2021-02-19保險法一般是調整哪兩方面的關系
2020-12-07平安保險雇主責任保險
2021-01-11不足額保險
2020-12-14作“釘子戶”對于拆遷補償到底有沒有優勢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