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無勞動就業權申請工傷賠償被駁回
未成年人小楊冒用他人的身份證,到一家塑料制品公司工作。沒想到工作不滿一個月,就在一次事故中被鉸斷了手指。經鑒定,小楊的傷構成9級傷殘。事后小楊的父親楊某將該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萬余元。近日,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因小楊屬于未成年人,不享有勞動就業權,關于楊某提出的工傷津貼被依法駁回,公司賠償小楊各項損失3萬余元。
2006年12月,楊某未滿16歲的兒子就到一家塑料制品公司打工,為了進入工廠,楊某的兒子特意冒用了別人的身份證。沒想到工作不到一個月就發生了事故被鉸斷左手指。楊某說,雖然孩子住院的時候,公司為他支付了醫療費,但孩子畢竟構成了傷殘,理應對他們進行賠償。
事后,楊某找到公司進行賠償,但是公司以楊某的兒子是童工為由拒絕賠償。為了討回賠償金,楊某將該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該公司賠償孩子的傷殘補助金、工傷津貼等共計5萬余元。
“我們并不知道他是童工,如果知道也不會雇傭的。”該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楊某的兒子是冒用他人的名義進入公司的,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楊某理應承擔責任。對于楊某的兒子受傷之事,他們已經賠付了醫療費。然而楊某認為兒子是工傷,應該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賠付。
一審法院在經過審理后認為,楊某的兒子在工作中受傷致殘,公司理應進行賠償。由于楊某的兒子未滿16周歲,公司屬于非法用工,應該按照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進行賠償。法院判定公司賠償楊某各項損失3萬余元。關于楊某提出的工傷津貼,因其兒子不享有勞動權,被依法駁回。因不服原審判決,原被告雙方向市中院提起上訴。近日,記者從市中院獲悉,法院審理后維持了原判。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執法依據包括什么
2020-12-06不動產侵權是否存在訴訟時效
2021-01-28盜版被告怎么賠償
2020-11-22拆遷安置房繼承后如何過戶
2021-01-14夫妻一方與小三約定分手費,另一方可以主張返還嗎
2021-01-15房產抵押貸款辦理條件是什么
2021-02-25父母贈與兒子兒媳房產可以反悔嗎
2020-12-12小區景觀燈漏電致女童死亡,物業要承擔責任嗎
2021-01-13超市摔倒超市負什么責任
2021-02-24崗位變更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2020-12-06在什么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2021-01-14虛假考勤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0-12-30勞務派遣合同怎樣簽
2021-01-05試用期結束被辭退會支付補償金嗎
2021-02-06勞動仲裁委直屬哪個部門管轄
2020-11-12集裝箱保險的性質及保險價值是什么
2021-01-19還貸保證保險合同的訴權之爭
2021-01-16保險修車是自己先墊付嗎沒有那么多錢怎么辦
2021-01-08六旬母親為給兒子籌集治療費跳樓自殺,自殺能獲得保險賠償嗎
2021-02-12無事故現場怎么理賠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