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展,大中城市的房價也一年比一年高,普通的打工一族薪資的增長速度已經遠遠趕不上房價的增長速度,攢錢買房只能讓你越攢越窮。再這樣的社會大背景下,許多人就選擇租售的公寓,獲得一段時間內公寓的使用權。但你知道功與房屋產權到期怎么辦么?律霸將為您解答。
一、公寓式住宅的產權是多少年?
公寓式住宅屬于商住樓,產權40年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公寓住宅產權到期怎么辦?
關于土地使用年限,有一點要注意了,土地使用期限是從土地使用者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房屋產權期限”就是開發商合法開發經營前,拿到政府批復的時間,這個時間應以《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簽發時間為準 現在很多開發商有的是由于建設資金不到位,或者建設手續不全、拆遷補償等原因,導致項目建設周期較長,這樣一來,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縮短了若干年。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后,使用人要求繼續使用的,國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最遲于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后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條規定說明,如果你購買的商鋪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要求繼續使用土地的話還可以使用,但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既然《物權法》規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也可以說,住宅類的房子,房屋產權已經沒有使用年限了.只要房屋使用不危害到你的居住安全,房子都會歸你繼續使用。
在這里,小編想要提醒大家,在租售公寓式住宅時一定要問清楚開發商公寓土地的性質,不同的土地性質會影響土地的使用年限,有時由于開發商的謀利行為而使我們損失一定使用年限的行為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在購房時,一定要看清購房合同,清楚自己的使用年限,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上就是律霸對“公寓房屋產權到期怎么辦”的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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