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的價格一直都是比較高的,而作為購房者當然是想買到符合自己要求的房產,這樣才對得起支付的房價。那么購房者在買房子的過程中一般是需要注意什么,才能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選到稱心如意的房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買房的注意事項——盡量回避問題開發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開發商資金鏈狀況還是比較安全的。但近段時間以來,關于各個樓盤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質量問題的現象也越來越多。對于某些盲目擴張以及實力弱小的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的危險在加大,樓盤爛尾的危險也在加大。所以買期房的時候一定要選品牌開發商,這樣安全性要高一些。
二、買房的注意事項——繼續觀望
降了息,也免了稅,房價也合理許多,現在買房確實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觀經濟沒有明顯好轉的情況下,這些政策還將會繼續加大力度。應該說利率還有一定的下浮空間,而稅費的減免甚至補貼還有巨大的空間。最關鍵的房價估計還有5%-10%的下降空間。
一般來說,貨幣政策的顯效需要6個月的周期,“雙降”是始于去年9月中旬,所以到今年3-4月份效果才會明顯。
三、買房的注意事項——盡量考慮二手次新房
二手房,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相比期房來要安全許多。在國家將二手房營業稅征收從5年降至2年以后,這些次新房的優勢明顯體現出來。最近和某些二手房中介公司老總透露這個政策出臺以后對市場的影響相當明顯。這樣的次新房既可以避免期房爛尾的危險,又有新房的品質,受捧是自然的。
四、買房的注意事項——可以通過售樓部以外的其他渠道購買新房
由于銷售不利,開發商都在絞盡腦汁尋找各種銷售渠道。
除了二手房中介外,有的開發商還會通過媒體、銀行、大企業等進行一些團購活動。這些渠道一般都可以比售樓部優惠許多,這也是目前這個尷尬情況下開發商“暗降”的主要方式。
五、買房的注意事項——對于所謂內部價、關系價,提高警惕
目前確實有許多團購價和內部價存在,但許多不法分子也在趁此機會招搖撞騙。所以大家在希望通過這些渠道購房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還有就是注意價格,價格不可能低的太離譜,當心騙局。
六、買房的注意事項——買二手房要敢于“砍價”
既然推薦大家買二手房,那就告訴大家一些買二手房的技巧。看上一個區域后,先對這個區域的基本房價有個了解。
在一家中介看上一套房子后,千萬不要又找另外的中介看同一套房子。這樣會使房東以為有很多人要買他的房子,這樣講不下價。
看到中意的房子后,要敢于砍價,為了獲得溢價收益,中介往往會把價格報的比較高,最好擺出一種有好幾套房子可選擇的態度,這樣容易促使房東降價。
七、買房的注意事項——投資性購房關注市中心區域的小戶型
小戶型總價低,好出手。而且市場供應比較少,供求關系上占優勢。但一定要注意地段。一般中心區域,及醫院、學校、車站等流動人口多的區域的小戶型會比較受捧。這些小戶型可租可售,而且租金收益一般較高,投資價值比較大。
八、買房的注意事項——注意區域性的投資價值機會
雖然是弱市,但仍然有一些樓盤熱銷。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具有區域性的投資價值優勢。
比如道路建設、片區規劃、大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配套建設等都是區域性的投資機會。此類樓盤往往可以逆市而上。
九、買房的注意事項——不看單價,看總價
現在許多樓盤在銷售上玩起了文字游戲,什么“贈送、按套內算”等宣傳字眼都會讓購房者犯迷糊。購房者不要被這些宣傳手段所迷惑,明白自己的需求和預算,看房子的總價。那些單價的高低很多都只是算法而已。
十、買房的注意事項——量力而行,不要透支
在金融危機的情況下,意外隨時可能發生。所以,大家一定要防范風險,不要透支購房。一旦發生意外,房子是很難出手的。要不然就得付出很大的代價,得不償失。還是多預留些資金比較安全。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買房不謹慎,可能陷入合同糾紛甚至導致訴訟。所以在買房前,可以就相關法律問題咨詢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的幫助。不過上述的一些注意事項,也是購房者應該多多注意的,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糾紛的發生。
買房子怎么貸款?
買二手房流程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商品房買賣違約金相關法規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楊余娜律師(聯系13282211144),寧波本地人,2011年8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曾在寧波市**區人民法院和寧波市公安局**分局工作多年,現為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業務專攻方向:刑事、民商事(含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多方面的案件)、企業法律顧問。楊余娜律師受過專業性法學專業教育,對所承辦的案件一絲不茍,認真負責。對于刑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利用多年的公安工作經驗和資源,根據不同案件情形針對性提出有利辯護或策略。對于民商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院實踐工作經驗,根據不同案件事實和證據尋找突破點,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楊余娜律師業余研究風水,發現通常來找律師的當事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住宅或辦公樓風水、面相或八字等困擾或影響,可通過一定方式化煞、補喜用神等方式增加運勢!
實習協議中包括試用期嗎
2020-12-14人身受到侵權該怎么索賠
2020-11-25上海醉駕追究幾年刑事責任
2021-01-11訴前保全不起訴的后果是什么
2020-11-26爺爺是否有權利把房子贈予孫子
2020-12-22學生猝死在宿舍內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28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的所有權是怎么樣的
2021-01-30單位集資建房指標轉讓協議是什么
2021-02-19用人單位如何應對職場性騷擾
2021-01-13經濟裁員能否獲得經濟補償
2021-02-24合同糾紛:保險人應對保險合同盡說明義務
2021-01-29學生在校跳樓身亡保險有賠嗎
2021-03-01企業財產保險費用如何計算
2021-02-23車損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2020-11-28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2021-03-13商業車險二次費改的正式落地實施
2021-02-26離婚后,對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的收益應怎么處理
2021-03-07土地租賃合同范本(一)
2021-03-24土地承包的含義是什么
2021-02-10征地拆遷補償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