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判刑要多久
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判刑沒有固定的時間,需要看法院的審理進度。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古人云,做事莫急,做事莫忙,這是有道理的。以上就是律霸網整理的關于拘留處決相關時間周期,不同的刑事案件有著不同的時間周期,不能夠一概而論,所以在做事前一定千萬仔細辨別。律霸網有在線律師為您解答,無論您有任何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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