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實踐中是需要進行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有什么效力?商品房預售合同怎么辦理備案登記?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備案登記有什么法律效力?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的辦理程序:
房地產開發企業
應當自聯機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預售登記
1、網上打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已簽字或蓋章);
2、網上打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和預售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各一份;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買受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包括:
(1)買受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的復印件;買受人為外省市自然人的,還需提交《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的復印件;
(2)買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批準該法人、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3)向境外(含港、澳、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預售商品房的,還需提交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準文件;
(4)預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還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預售的材料。
6、凡境外個人(含港澳臺僑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須提供:
(1)、港澳人員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員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華僑提交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駐在國長期居留身份證件、臺灣居民提交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個人和華僑還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或北京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臺灣同胞在京購買多套商品房介紹信》。
(2)、外國個人提交有效的護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各國駐華大使館、各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人員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購房的照會。
我們知道:商品房只有進行的預售的備案登記才能是進項商品房預售的合法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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