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刑拘后什么時候請律師最好
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貪部門確定犯罪嫌疑人并將其關押至看守所后,不可能無限期地羈押。法律規(guī)定,偵查機關有最長30天的時間初步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在這30天的時間里,如果偵查機關搜集到了一部分證據,認為被關押的人確實有犯罪嫌疑,會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準逮捕的期限最長是7天,因此加在一起的時間最長是37天。
在前30天里,刑事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為其提供詳細的法律咨詢,在檢察院審查是否要逮捕嫌疑人的7天時間里,律師會向檢察院提交書面的法律意見,提出對當事人有利的事實與理由,爭取讓檢察院采納律師意見,最終作出不予逮捕的決定,最大限度、最及時地為被冤枉的當事人洗清罪名。所謂的37天“黃金時期”,就是這么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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