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放棄房產沒公證可不可以反悔
協議未經過公證但有所有人簽字的,依然有效,只不過是公證過的要比非公證的擁有更大效力,但不代表非公證協議無效。因此,之前的放棄房產協議有效,除非證明系非本人或本人在被欺騙,脅迫的情況下簽訂,可以依法推翻協議,否則無法主張協議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
遺囑公證后還可以反悔嗎
公證后的遺囑,遺囑人(老人)能悔改。遺囑人可以變更或撤銷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遺囑,但因公證遺囑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證遺囑的變更撤銷有特定的規定: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只有遺囑人本人向原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變更或撤銷申請,其他人一般是不能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二十條?遺囑的撤銷、變更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公證程序更多的是將原有協議的效益進行進一步加強,而不代表著只有經過公證才會產生效力,所以對任何簽訂的協議想要進行反悔的都必須擁有合法的理由,?出現糾紛的可以選擇聯系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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