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的發布需要哪些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根據有關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數個犯罪行為中任何一個犯罪行為的事實。對實施多個犯罪行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證據證明犯有數罪中的一罪的;有證據證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證據證明有犯罪行為的。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標準低于定罪的標準,不要求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所有證據都已查證屬實,只要求有證據已被查證屬實即可。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這是關于犯罪嚴重程度的規定。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逮捕是需要由人民檢察院來批準的,人民檢察院如果要審查逮捕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如果滿足逮捕條件,其人身危險性比較嚴重的,應當發放逮捕令,逮捕需要由公安機關來執行。如果你有其他疑問,可以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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