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釋不是我國法律術語。
大家認為在判刑前的保釋是指取保候審,判刑之后的保釋是指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
2、暫予監外執行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3、保釋的程序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保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保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保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后7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符合保釋條件并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并依法辦理保釋手續。對不符合保釋法定條件的,不同意保釋。不同意保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從上面律霸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保釋的相關問題,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我國進行保釋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同時要需要有辦理保釋的手續、提交保釋申請書等。當然,申請保釋即可以是當事人本人,也可以是當事人的家屬,還能是委托的律師。律霸網小編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幫助你進一步了解關于保釋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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