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二審中賠償使用調解嗎
《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賠償訴訟可以適用調解。因此,人民法院可以適用調解的方式處理行政賠償問題。對于一般的行政訴訟由于涉及公權力,所以不能進行調解。而行政賠償訴訟主要涉及受害人的人身、財產權利?的損害賠償問題,不涉及公權力,在處理賠償問題的時?候,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協商放棄、變更賠償要求,確定賠償數額等。人民法院?可以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達成賠償協議。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行政訴訟在二審中賠償使用條件也是可以的,因為像這樣的案件本身就可以協商解決,最好是調解成功的話都不會傷和氣,所以我們在執法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2021-03-19上海北京刑事案件律師費標準是多少
2021-02-21中外合資有私營企業嗎
2021-03-18合并體系內的公司注銷了怎么處理
2020-12-13公司破產欠了一千萬怎么辦
2021-01-15法定監護人有哪些
2020-12-23被家暴后自殺定罪嗎
2021-01-11擔保抵押到終審要多久
2021-02-22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
2020-11-18合同中的哪些免責條款屬于無效條款
2020-12-26農村房屋確權發證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1-01-04員工不想與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該怎么辦?
2020-12-02工廠私自解除勞動合同怎么維權
2021-03-13簽保密協議有保密費嗎
2021-03-24勞務外包和正式工待遇有差別嗎
2020-11-09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效力及缺失
2021-01-22摔倒身亡算是意外嗎
2021-03-18如何認定猝死是否屬于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
2021-03-16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保險責任糾紛中有哪些常見法律問題
2021-02-06車禍受傷無殘疾時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