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新舊起訴期限如何適用
依據新法覆蓋舊法的原則,提起行政訴訟法,適用新行政訴訟法的起訴期限,舊法行政訴訟法是失效的。
相關法律規定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提起訴訟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行政訴訟新舊起訴期限如何適用”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新法覆蓋舊法的原則,提起行政訴訟法,適用新行政訴訟法的起訴期限,舊法行政訴訟法是失效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財政部門作為出資人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2021-03-07行政案件訴訟時效
2021-03-12肖像權授權是否有期限限制
2021-02-23字體侵權按什么賠償
2020-12-10表見代理的法律規定主要有什么
2021-02-01不離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21-02-15家庭暴力援助方式
2020-12-30交通事故理賠有什么程序
2021-03-07電梯事故找誰賠付
2021-02-14實習期企業解聘員工怎么補償
2020-12-24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勞動合同的百分之幾
2021-03-03人壽險的投保額如何估算,哪些人需要購買人壽險
2020-12-28如何理解定期壽險
2021-01-14不可抗辯條款的期限是多久
2021-02-05保險公司擬定健康保險的保險條款需要審批嗎
2020-11-24長期護理保險保險期間為多少年
2021-01-31如何給年老父母養老上保險
2021-01-22什么是機動車保險費率表
2021-01-06非運營車輛拉貨保險拒賠怎么辦
2021-02-24再保險經紀人基本介紹是怎樣的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