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執法可以投訴嗎
釣魚執法是可以投訴的。
釣魚執法的執法動機
行政執法中的“釣魚執法”,應當是源于刑事偵查中的“設套抓捕”,即在掌握一定證據的同時,為了抓獲已知犯罪嫌疑人,而通過“誘惑”方式,以利引之,使其落網。
“誘捕”有著嚴格的控制要求,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誘捕對象是犯罪嫌疑人;
第二,已經掌握其部分證據;
第三,誘捕時的事實不作為犯罪證據。
但刑偵中的設套,是為了抓住已有犯罪嫌疑之行為人,而所設之套本身,也不能成為證據。但是,行政執法中的“釣魚”,卻是引誘守法公民“違法”,并把所設之套作為定性的證據。這種取證的方式本身顯然就是違法的。
從動機上來看,行政執法機構的違法執法有兩種情況,一是為了遏制部分違法行為的泛濫趨勢而采取的過激方式;一種是為了某種利益而進行的理性選擇。第一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很遺憾,各地所暴露出的違法執法行為,基本上屬于第二種類型———執法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的與自己的利益有關,并可能為此進行相應的理性策劃。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釣魚執法的相關法律知識。釣魚執法嚴重的違反了政治道德,它也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自律權,而我國也明文規定禁止執法人員釣魚執法,所以當大家發現有釣魚執法的行為的時候,大家可以對其進行投訴。當然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需要了解的,大家也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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