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在起字號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英文字母、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或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范漢字。
2、允許名稱中使用多個行業用語,可以在行業用語中使用“和”、“及”等字樣。
3、申請不使用行業用語的名稱,或者使用“實業”、“發展”等作為行業用語的名稱應符合該字號與同一登記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的要求。(取消了需達到注冊資本5000萬,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3個以上大類的條件。)
4、在名稱中間使用“國際”字樣,應符合只要該字樣是行業的限定語,即可予以核準,不受具體行業限制。
5、在企業名稱前冠以“國際”字樣的,由國家工商總局核準。
6、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名稱中可以不使用字號:
(1)經政府或相關部門許可或授權,所從事的主要行業為公共性壟斷行業的企業;
(2)經國務院、省政府或設區的市政府批準設立的企業;
(3)原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沒有字號,改制后需要保留原名稱的企業。
7、對于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的行業,在名稱登記時,除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融資擔保、小額貸款、基金、基金管理)以及外資企業在華投資成立投資性公司外,其他企業一律不限制最低注冊資本(金)、出資數額,但注冊資本不能為零元。
8、申請股份公司名稱時需要審查注冊資本,股份公司要求滿足最低注冊資本500萬。
9、名稱預先核準時不需要審查經營范圍。
10、為避免引起公眾誤解,不予核準與吊銷企業、注銷企業名稱完全相同的企業名稱。同時,為避免引起公眾誤解,不予核準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前的原名稱相同的企業名稱,但同一企業申請變更回原名稱的除外。
法律上企業名稱需要注冊嗎
公司法關于企業名稱的規定是怎樣的?
企業名稱被搶注商標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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