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醫患關系
醫患關系是醫療服務活動中客觀形成的醫患雙方以及與雙方利益有密切關聯的社會群體和個體之間的互動關系。“醫”是指包括醫生、護士、藥檢與管理等人員在內的醫務人員群體,“患”是指包括患者或有直接或間接聯系的親屬、監護人員以及其所在的工作部門、單位等群體。
著名醫史學家**里斯曾經說過:“每一個醫學行動始終涉及兩類當事人:醫師和病員,或者更廣泛地說,醫學團體和社會,醫學無非是這兩群人之間多方面的關系”。這段話精辟地闡明了整個醫學最本質的內涵是醫方與患方的關系。現代醫學的高度發展更加擴充了這一概念,“醫方”已由單純的醫務人員擴展為參與醫療活動的全體機構和人員;“患方”也由單純的求醫者擴展為與求醫者相關的每一種社會關系。
為了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醫生應該注意遵循以下原則:
1、相信醫患之間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關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溝通的;
2、不以醫生本人的價值取向評判患者的價值觀和生活態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
3、從生物-心理-社會的醫學模式出發,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為和情緒反應;
4、在診斷和治療過程中,以人文關懷的態度給患者切實的醫療幫助;
5、理解醫患關系是一個動態的關系,醫生應根據情況適時做出調整;
6、醫患關系是圍繞著疾病的診療而形成的,也只應局限于求醫和提供醫療幫助的過程,不能發展任何超出此范圍的人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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