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生意越做越大時可能就會面臨公司的合并與分立,不管是哪一種老板的收益都在不斷增加,同時其責任也在不斷加大。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過程,一步走錯以后解決起來就會變得十分麻煩,一個正確的方式不管怎樣都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律霸小編今天就來為您解析一下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一、公司合并的方式及程序
(一)公司合并的方式:
1、吸收合并。一個企業合并另一企業,被合并方注銷,合并方繼續存在。
2、新設合并。原來的企業全部注銷,新設立一個企業,為合并后的企業。
3、控股合并。合并方通過直接或間接控制被合并方50%以上(不含50%)的股權,完成合并。合并方與被合并方繼續存在。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
1、 董事會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計劃。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職權。
2、股東會(大會)表決通過合并決議。公司法規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東會(大會)做出特別決議。
3、簽訂合并合同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合并各方必須對合并的形式、條件、支付方式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做出規定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實施債權人的保護程序。實施債權人的保護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決議后通過郵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債權人,要求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可對合并提出異議。公司法規定,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不清償債務又不提供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應當于公司合并之后就發生變化的登記事項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被合并的公司應到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二、公司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一)公司分立的方式
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離成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繼續存在并設立一個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散為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設立兩個以上新的公司。
存續分立方式,本公司繼續存在但注冊資本減少。原股東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權比例可以不變。在實踐中,總公司為了實現資產擴張,降低投資風險,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全資子公司。此時總公司亦轉化為母公司。母公司僅以其投資額為限對新設子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
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此與公司合并類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應當對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安排外,特別應妥善處理財產及債務分割問題。
2、公司股東會關于分立方案的決議公司分立屬于《公司法》上所稱重大事項,應當由股東會以特別會議決議方式決定。股東會決議通過方案時,特別要通過公司債務的分擔協議,即由未來兩家或多家公司分擔原公司債務的協議。為了保證分立方案的順利執行,應當同時授權董事會具體實施分立方案。該授權包括向國家主管機關提出分立申請、編制其他相關文件等事項。
3、董事會編制公司財務及財產文件根據《公司法》第176條的規定,公司分立時應當進行財產分割。為妥善處理財產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經股東會授權后,應當由董事會負責實施。
4、政府主管機關的批準此與公司合并須經政府主管機關批準的規則在本質上相同,即公司分立應以政府批準為前提。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同行。
5、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根據《公司法》第176條規定,債權人保護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決議做出后的10日內,將分立決議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看了以上的文章不知道您對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有沒有了一個系統的認識,最后還是希望您在處理這個過程的時候做到謹慎冷靜,畢竟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折點。公司在分立或者合并前后,要處理的事情肯定會更多,有條件的話我們建議您咨詢一下相關律師。
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合并程序的具體程序是什么
外資公司收購需要注意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能否按城鎮標準主張殘疾賠償金
2021-01-27有經濟適用房可以接受贈予房產嗎
2021-02-07第二次起訴離婚訴狀
2020-12-14人身侵權十級傷殘賠償
2021-02-17宣告失蹤是否可以撤回
2021-03-22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如何認定
2021-01-02車被盜后撞死人,我要承擔責任嗎
2021-01-29婚內出軌是否影響財產分割
2021-03-01代位繼承的定義
2021-02-13繼承開始前繼承人死亡怎么辦
2020-11-11勞動規章制度怎么舉證
2020-11-15放假多久算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14競業限制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0-11-28勞務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差別
2020-12-13退休離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16勞務外包的范圍有哪些
2020-12-03人壽保險理賠所需哪些材料
2021-02-24兒童意外險保障范圍都是包括哪些
2021-02-06自家車輛相碰三責險不賠償——三責險賠付范圍分析
2020-12-04獲得第三者賠償后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嗎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