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了做大做強,會與其他企業進行吸收合并,那么關于企業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么樣的呢?企業的吸收合并與企業的分立是否是一樣的呢?我們的公司法中對于企業吸收合并有沒有具體的程序規定?現在律霸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企業吸收合并的程序問題。
企業吸收合并的程序是?
1.董事會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計劃。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職權。
2.股東會(大會)表決通過合并決議。公司法規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東會(大會)做出特別決議。
3.簽訂合并合同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合并各方必須對合并的形式、條件、支付方式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做出規定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實施債權人的保護程序。實施債權人的保護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決議后通過郵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債權人,要求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可對合并提出異議。公司法規定,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不清償債務又不提供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應當于公司合并之后就發生變化的登記事項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被合并的公司應到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企業吸收合并的程序問題了,企業的吸收合并的方式有哪些呢?企業吸收合同的利與弊是什么呢?關于企業吸收合并的更多法律問題的探討請具體聯系我們律霸,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最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解決難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吸收合并稅務處理
吸收合并協議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記程序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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