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很過分,不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約定來履行自己的義務,另外即使提供有物業服務,但是也沒有達到標準。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區業主自然也就想要換掉業主。但此時有一套嚴格的程序要求,并且還要經過一定數量的業主同意才行。那一般換物業需要多少業主同意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提出申請
物業管理小區(大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主5人以上聯名可向該小區(大廈)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下同)書面提出申請,填報《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小組成立申請表》,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
(一)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
(二)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
二、成立籌備小組
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后,作出書面批復意見,指導小區(大廈)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以下簡稱籌備小組)。
三、籌備小組開展籌備工作
(一)籌備小組經批復成立后,應告知建設單位或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其掌握的全體業主名單、聯系地址及其聯系電話等材料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收到有關材料后5日內將上述資料交予籌備小組。
(二)籌備小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并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征求業主意見。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政策法規宣傳資料》在宣傳欄內公布并發放給業主。
(三)籌備小組組織各樓宇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四)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票格式樣本、業主大會議程向業主張貼公布,同時將《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書面送達全體業主。
四、召開大會選舉委員籌備小組完成以上工作后
將業主候選人名單及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送達街道辦事處,并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的書面申請,同時做好會務籌備工作,包括落實場地,組織人員印制選票,設備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權人,知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等有關人員。
結合上述內容,大家應該知道換物業需要多少業主同意了吧。根據規定,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那么就可以換掉物業管理公司。當然,首先還是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才行,這樣后期相關問題才能得到比較好的處理。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發生物業糾紛,業主應該怎么辦?
業主財物被盜,物業是否要承擔責任?
開發商跑路,業主該怎么維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增資步驟是什么
2021-02-02涉外知識產權訴訟的法律適用問題(專利訴訟適用)
2021-02-13保證金質押是否可以指示交付
2020-11-09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怎樣
2021-02-26發生交通事故怎么報案
2021-03-20探望權如何中止
2020-11-20侵占罪與盜竊罪有哪些不同,侵占罪告訴處理的程序是什么
2021-01-04哪些人屬于非直系親屬
2021-03-20法人在公司賬戶銀行開戶就可以直接取錢嗎
2021-02-16離婚時一方主張財產是個人財產應提供什么樣的證據
2021-02-22出售違建合同有效嗎
2021-01-19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可以保全嗎
2021-03-18勞動合同怎么變更
2021-01-04產品責任保險條款(中英文)
2020-12-18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別規定是什么
2021-02-15保險合同變更的類型
2021-02-06游客死于“高原反應”保險拒賠
2020-12-21汽車涉水后怎么處理什么情況下車子涉水可以理賠
2021-03-22案例之證照逾期保險不保
2021-01-1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什么內容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