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自由罰
這為行政處罰主要是剝奪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的處罰,例如行政拘留的處罰,就是以剝奪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為處罰手段。人身自由罰只通適用于公民,由于人身自由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權利。如果沒有人身自由,那么其他任何權利,如財產權、名譽權、專利權等,都失去行使的基礎。因此,以人身自由為處罰對象的人身自由罰是最嚴厲的處罰。
二、行為能力罰
行為能力罰是指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義務的行為人采取責令其實施某種行為或者停止某種行為、取消某種資格的處罰。這類處罰包括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許可證等,通過取消當事人的經營活動的資格,達到懲戒的目的。
三、財產罰
財產罰是比較普遍而且量比較大的一種行政處罰,包括罰款和沒收財產等以財產為主要內容的處罰。給予財產罰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小于行為能力罰。一般情況下,對一種違反行政管理的行為,要確立幾種不同的行政處罰,根據不同的危害程度由行政機關選擇具體的處罰內容。
四、申誡罰
申誡罰是行政下罰中最輕的一個,是以違法行為人名譽、聲譽權利造成損害為處罰標的方式,也可以稱為精神罰,這類處罰如警告。作業一種正式的行政處罰方式,警告應當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有一個保證政令暢通、協通統一、調控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其基本要求是權力統一、機構精簡、富有效率。不改革分散性的執法體制,難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第二,現行立法中“辦一件事,設一個機制,立一個法,多一道辦事手續,增加一項收費、罰款”的現象,實際上是現行行政執法法制在立法上的反映。如果不采取措施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就會削弱法制建設,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第三,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地方國家行政權力都屬于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門只是作為政府的工作部門履生某一方面的專門職能。第四,近年來,許多地方通過建立綜合執法制度,使行政執法相對集中,取得了明顯效果。
基于上述考慮,行政處罰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確立了處罰權相對集中行使的原則,是對現行行政執法體制的重大改革,也為進一步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奠定了法律基礎,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拖欠農民工工資新規定
2021-02-10產假期間的社保由誰來交
2020-12-21原產地標記和地理標志是一樣的嗎
2021-03-26轉賬支票可不可以掛失止付
2021-01-20租房合同和收據都丟了怎么辦押金
2021-01-23婚前財產離婚后能分嗎
2020-12-26孩子探望權,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辦
2021-01-10商業銀行違反規定同業拆借的如何處罰
2021-02-27合同債權的概念是什么
2020-12-12企業要求合同變更,員工不同意如何處理
2020-11-25員工入職后用人單位發現學歷造假該如何處理
2021-02-23保險合同的體現形式包括了哪些
2020-11-28保險合同責任免除的情況有哪些
2020-12-30人身保險合同案例
2021-01-14怎么對保險業非法集資處理
2020-12-07車禍保險賠付多少錢
2020-11-24保險業務規則和保險組織機構管理規定的行為有哪些
2021-02-26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怎樣索賠
2021-02-10投保人
2021-02-05土地出讓金每次交易都得交嗎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