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東欠債法院可以查封公司嗎?
能的。股東與法人是相互獨立的,因為公司也是法律擬制的能獨立承擔民事權利義務的“人”,一般以有限公司為例,股東僅在未履行向公司出資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二、法人個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帳戶嗎?
不可以查封公司賬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屬于企業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也就是說,股東完成對公司的出資后,其所出資已經屬于公司資產,股東個人擁有的只是與出資額相應的股份份額。
所以,只要是屬于個人債務,不管債務人是一般的股東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管其擁有公司多少的股份,債權人都只可以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張,當然也就不可以要求保全公司的財產,包括查封公司的賬戶。
但是,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將該債務人在該公司所擁有的股份進行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于股東欠債是屬于個人的行為,與其它的人或者是公司沒有任何的關系,法院在執行時是不能動公司任何的賬戶還有查封公司的行為,這種做法也完全是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條款,所以,在處理時就要結合實際情況為,這樣才能確保公司的權益。
公司惡意逃避債務能否要求股東擔責?
公司債務如何承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東權利濫用有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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