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侵占房子股權怎么處理?
公司股東之間產生經濟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并不罕見,吞并股權是其中較為典型的情形。一般情況下,被侵害的股東往往選擇協商或者民事訴訟程序回復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協商解決所存在的妥協性、民事訴訟所存在的拖延性以及二者所共有的制裁效力的軟弱性,使得一些被侵害股東為一勞永逸解決問題,而借助于刑事控告,在快速回復自己權益的同時,使對方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而股東之間非法侵占股權的行為,尤其是在行為人利用了職務之便的情況下,職務侵占罪往往成為首選的罪名,實踐中被害股東也多以職務侵占罪提起刑事控告。
二、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職務侵占罪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達到數額較大的行為。由此可知,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對象是“本單位財物”,這也是職務侵占罪成立所必備的構成要件要素之一。
而公司其他股東的股權,與“本單位財物”仍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職務侵占罪在刑法分則體系安排中屬于財產犯罪,按照傳統刑法觀點,該罪侵犯的是單位財產的所有權,從這個意義上說,由于股東的股權系歸股東所有,單位對股東的股權并不享有所有權,因此非法侵占股東的股權,不屬于侵犯單位財產所有權的行為——自然也就不屬于職務侵占的構成要件行為。即使按照晚近刑法觀點,職務侵占罪所侵犯的是單位對財產的占有,按照該種觀點,職務侵占罪中的“本單位財物”,不要求是本單位享有所有權的財物,而只要求本單位占有(實際控制)的財物即可,由此擴大了職務侵占罪犯罪對象的范圍。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股東侵占房子股權的行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受侵害的一方可以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上可以通過向司法機關舉證,并由司法機關根據調查取證的結果來認定,并結合實際造成的后果來判罰。
隱名股東轉讓股權協議書怎么寫?
名義股東離婚分割股權有哪幾種常見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審不開庭審理等于書面審理嗎
2021-01-10鄰里房屋糾紛可以申請延期嗎
2021-01-09涉外離婚到哪兒去起訴
2021-03-03可以以管理能力出資成立公司嗎
2021-03-07未約定保證方式保證人要還錢嗎
2021-01-28合伙企業的相關法條和基本特征是什么
2020-12-17法律有無規定父母包辦婚姻怎么辦
2021-01-17能拿別人的房產證去做抵押嗎
2021-03-21合同債權最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2021-01-30陷入套路貸房產被騙過戶怎么辦
2021-03-11買房定金繳納多少錢,法律有什么規定
2021-01-27競業限制領域如何界定
2021-01-10建設施工與企業農民工之間法律關系的探討
2021-01-18勞動爭議一審結束仲裁還有效力嗎
2021-02-10投保壽險時的注意事項
2021-01-12保險人的保險合同解除權
2020-11-16從車險爭議看保險人賠付責任的認定
2021-01-28二手車能否超出其轉讓價格進行理賠
2021-01-11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由誰擔任
2021-01-01保險合同的訂立必須要投保人親自簽字蓋章才生效嗎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