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產法清算中注冊資本沒有到位能辦理破產嗎?
不可以。根據《企業破產法》: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破產清算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此外,根據《司法解釋(二)》:管理人代表債務人提起訴訟,主張出資人向債務人依法繳付為旅行的出資或者返還抽逃的出資本息,出資人以認繳出資尚未屆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繳納期限或者違反出資義務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為理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清算程序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 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 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稅款;
3)破產債權。
4、 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 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在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程序時需要向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將破產財產進行分配后進行清算和注銷登記手續,那么在進行破產清算手續時也是需要由專業的清算組來接管公司,按照規定清算組會由公司股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以及會計師和評估師等成員構成的。
銀行破產清算的清償次序是怎么樣?
破產清算與破產重整的區別是什么?
開發商破產清算后對業主的影響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起訴?
2020-12-23補充協議主體與主合同主體要一致嗎
2020-12-07行政管轄包括哪些
2021-01-312020最新破產債權申報有哪些規則
2020-12-07借款協議不真實訴訟有效嗎
2021-01-14交通事故誤工費該誰出
2020-11-19拖欠物業費多少會被起訴
2021-02-18訴訟期間涉案房產是否可以抵押
2021-03-23第三方合同是什么意思
2021-03-17學生在學校做游戲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07員工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2021-02-20試用期申請離職公司不放人怎么辦
2021-02-28投資者購買分紅保險應避免的“三個誤區”是什么
2020-12-19投保單非親筆簽名引發糾紛怎么處理
2020-12-17什么叫提存保險金
2020-11-30人身保險不適用代位追償原則的原因是怎樣的
2021-02-18如何解決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問題
2021-01-30因過錯造成保險財產損失代位求償案
2021-02-11保險費分擔方式有幾種
2021-02-15寬限到期日 Dataa Of Grace
20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