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的關系是什么?
(1)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在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實際出資人的投資權益應當依雙方合同確定并依法保護。
(2)權屬爭議。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實際出資人成為公司的股東成員。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名義出資人處分股權。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處理。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對于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的相關認定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業績情況來進行認定處理,如果對名義股東或者實際出資人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追究相關責任。
公司名義出資人與實際出資人主要有哪些法律責任?
股權出資如何認定出資人已經履行出資義務?
公司出資人出資不實會造成哪些法律后果?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作社債務誰承擔責任
2021-03-20上班途中發生工傷有第三方責任怎么賠償
2021-03-03抵押擔保責任屬于連帶債務嗎
2021-01-11婚前債務協議怎么寫
2021-02-05怎么繼承父母的拆遷安置房
2021-02-12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意見書
2021-03-14蓄意縱火不傷人怎么判
2021-01-05妻子不擇手段制造離婚證據
2021-03-24反擔保合同的要點是什么
2020-11-21小區公有用地的所有權歸誰
2021-02-14怎么取回自己的房產證
2020-12-1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有哪幾種
2020-11-22公司倒閉勞務外包工有賠償嗎
2021-02-08辭職后社保法律怎么規定
2021-03-11未登記的房產能繼承嗎
2020-12-16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怎么辦
2020-12-11交通意外險與航空意外險有何區別
2021-01-06保險合同變更風險是如何的
2021-03-10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什么意思
2020-11-10意外傷殘理賠手續是什么
20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