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能授權分公司簽合同嗎?
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本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開展經營活動,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當然也包括了簽訂合同這樣重大、不可或缺的環節。分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只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分公司雖然不具備法人的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為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認定無效。當然,為保證合同的履行,在與分公司簽訂合同之時,第三人可以要求加蓋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進行追認。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的保證合同那是無效。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是什么?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總公司的名稱,由總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2、二者的名稱稱謂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分公司名稱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稱;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稱,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稱。分公司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而子公司與一般的公司無異,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聯系還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二者的經營范圍不同
分公司經營范圍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經營范圍,子公司可以自行選擇經營范圍,一般無限制。
4、二者設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規定進行申請和設立。子公司由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于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綜上所述,分公司的公司的分支機構,在總公司的業務范圍內從事自己的業務。分公司可以授權其它分公司簽訂合同,這種授權書必須由公司蓋章,授權范圍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如果分公司簽合同后違約,造成重大損失的總公司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蓋誰的章
分公司成立后,勞動關系怎么確認
加蓋分公司公章的合同有效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三維標志有哪些禁用條件
2021-01-03直行與左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2020-12-16經偵傳喚可以不去嗎
2021-03-20怎么處理未婚同居期間的債權債務?
2021-02-02集體原因侵害個人財產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2020-12-17遭遇家暴該如何報警
2021-03-11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政策有哪些
2021-01-15鋪乳期間可以中止合同嗎
2021-01-20廣州試用期工資1000是否合法
2020-12-19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2020-12-07北京在職員工違反保密協議如何處罰
2021-01-30飛機天氣原因延誤賠償嗎
2021-02-21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怎么寫
2020-11-20重復保險的賠償方式是什么
2021-03-09企業財產保險最高額是多少
2020-12-19車輛超載事故保險可以拒賠嗎
2021-03-21道德危險 MoralHazard
2020-12-19死差益與死差損的概念是什么
2020-12-04漁業承包合同的范本(一)
2020-12-05如何制作土地流轉合同,要把握合同的哪些要點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