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企業來說,那幫人代表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不管對于外部還是在法律方面,都是公司的一個重要的標志,負責承擔一些法律責任,當然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擔任的,具備嚴格的篩選條件,很多人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公司法法人代表擔任的條件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法人代表擔任的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長,同時,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二、擔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條件,有以下8點的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146條規定了不得擔任公司法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幾種情形,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如果存在以上8點情形的則不能擔任。
首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我們國家公司法當中明確規定了,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由公司的董事來進行擔任的,其次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公司倒閉誰的責任?是追究法人代表還是股東?
公司法人代表變更了還能追究責任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賠償責任和人身侵權責任可否并用
2020-11-22單位如何為員工報醫藥費,需要哪些手續
2021-03-04離婚賠償適用于訴訟時效嗎
2020-12-02法律援助范圍
2021-03-16土地出讓程序
2021-02-02交通事故從起訴到發傳票是多少天?
2021-03-19物業非法入駐怎樣處理
2021-03-24構成合同詐騙罪的主觀要件有哪些
2020-11-30一般合同糾紛時效為幾年
2020-12-09什么情況會引發房屋中介糾紛
2021-01-17小型股份公司章程是怎樣的
2020-12-18怎樣才能守法跳槽
2020-11-26關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適用范圍
2020-12-20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有哪些區別
2021-01-29保險合同的爭議
2021-03-142020最新人身意外保險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1-01-04提前還貸后如何退保險?
2020-12-02辦理土地轉讓有哪些程序
2021-03-05土地轉讓協議標準格式是什么
2021-01-01營業房拆遷租戶可以得到哪些補償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