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市場上的傳媒公司所經營的范圍還是比較廣泛的,比如說是像卡通設計,商業攝影,還有大家特別熟悉的開展影視制作的這些傳媒公司,現代化網絡自媒體的到來導致傳統的傳媒公司的競爭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傳媒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在公司登記的時候必不可少的。那么,傳媒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職資格是什么?
一、傳媒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職資格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干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申請登記時,企業和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登記主管機關報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實情況。 對于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在申請登記時向登記主管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風險提示
民事責任是指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違反合同義務或法定民事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由此,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業/公司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法定代表人沒有盡到謹慎、勤勉、忠誠、保密等義務,而向本企業/公司承擔的合同責任。即所在的企業/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義務。
2、法定代表人在表見代理情況下,應當向本企業/公司承擔的民事責任。在代表人超越權限,擅自以單位名義同第三人訂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權限范圍的,符合《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表見代理的情形。此時,該法定代表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效,但如果給本企業/公司造成損失的,該法定代表人應當向本企業/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勾結,損害本企業/公司利益的,應當與第三人一起向本企業/公司承擔連帶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4、法定代表人作為企業/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其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其實不管是傳媒公司,還是市場上的其他實體性的公司,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職資格也非常的簡單,幾乎絕大多數的成年以后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都是可以擔任法人代表的,可是比如說之前有過緩刑還沒有超過三年的這些特殊狀況是不可以的。
公司法人變更要交稅嗎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嗎,二者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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