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的方式有很多,將特定企業改制為另一種類型的企業,采取合并、兼并、新設等方式進行改制。企業改制前,由于與多方企業單位擁有債權債務關系,所以在改制后,依舊面臨著債務承擔的問題。企業改制債務承擔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的。
企業改制債務承擔規則:
國有企業依公司法整體改造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造后的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企業通過增資擴股或者轉讓部分產權,實現他人對企業的參股,將企業整體改造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業債務由改造后的新設公司承擔。
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對所轉移的債務債權人認可的,由新組建的公司承擔民事責任;對所轉移的債務未通知債權人或者雖通知債權人,而債權人不予認可的,由原企業承擔民事責任。原企業無力償還債務,債權人就此向新設公司主張債權的,新設公司在所接收的財產范圍內與原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企業以其優質財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而將債務留在原企業,債權人以新設公司和原企業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主張債權的,新設公司應當在所接收的財產范圍內與原企業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由企業職工買斷企業產權,將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
企業向其職工轉讓部分產權,由企業與職工共同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
企業通過其職工投資增資擴股,將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
債權人向分立后的企業主張債權,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有約定,并經債權人認可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或者雖然有約定但債權人不予認可的,分立后的企業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企業售出后,買受人將所購企業資產作價入股與他人重新組建新公司,所購企業法人予以注銷的,對所購企業出售前的債務,買受人應當以其所有財產,包括在新組建公司中的股權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售出后,買受人將所購企業重新注冊為新的企業法人,所購企業法人被注銷的,所購企業出售前的債務,應當由新注冊的企業法人承擔。但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并經債權人認可的除外。
企業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并方承擔。
企業新設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新設合并后的企業法人承擔。
以收購方式實現對企業控股的,被控股企業的債務,仍由其自行承擔。但因控股企業抽逃資金、逃避債務,致被控股企業無力償還債務的,被控股企業的債務則由控股企業承擔。
無論采取何種方式的進行改制,改制后的企業需要承擔改制前企業所需要承擔的債務。不得以企業股東、職員已經變更而補償的債務。對于拒不承擔債務的情形,債權人可以將改制后的公司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上訴。
企業改制的經濟補償是怎樣的呢
企業改制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怎樣將事業單位改制為公司制企業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在暴力拆遷過程中遭遇的財產損失,被拆遷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2021-01-05和現役軍人結婚對女方有法律保護嗎
2021-01-21不立案就沒有回執嗎
2021-01-20注冊資金可以是資產嗎
2020-12-28如何注冊品牌名
2020-12-24最高院關于擔保法的6個重要疑難問題的司法觀點
2021-01-27車禍傷者的賠償起訴期限是多長時間
2020-11-23簽訂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2021-02-08還建房和集資房是什么情況
2021-02-20房屋轉讓居間協議范本
2021-03-18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2021-03-16飛機延誤的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2021-02-10為孩子買的人身保險夫妻離婚時是否能分
2021-03-19簽訂房屋保險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2020-11-23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主體
2021-01-15財產保險理賠時受三個限額限制
2021-02-16機動車出險如何合理獲得保險公司索賠
2021-03-17保險公司墊付方式是什么
2021-03-23國家承擔軍人傷亡保險的資金
2020-11-15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應當怎樣認定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