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的發展,讓老百姓有了一定的閑錢,以前的人喜歡存錢,而現在的人卻喜歡投資,用錢賺錢,而股權投資是現在熱門的投資方式之一。那么,錢究竟是怎么通過股權來賺錢的呢?換句話說,股權投資如何收益?其實,從稅收角度講,股權投資收益主要有兩大類。
一、股息、紅利所得
(一)居民企業:以前補稅差現在符合條件的免稅
1、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為免稅收入,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征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2、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也就是說,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3、但免稅收益需向稅務機關備案《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對需要事先向稅務機關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稅務機關應書面通知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4、2008年以前/居民企業之間的稅后利潤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減免稅造成的稅率差,則要按稅率差補稅。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業分配的稅后利潤是屬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稅法的規定免稅,不需要按稅率差補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四條規定, 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業之間分配屬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積未分配利潤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其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二)非居民企業:以前免稅現在10%稅率
1、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業從我國境內企業取得的稅后利潤不需要繳稅。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非居民企業取得的分紅需要按10%的稅率繳稅。雖然稅法規定的稅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與我國簽訂有稅收協定,協定的稅率低于10%,則可以按協定的稅率執行。
2、非居民企業取得的被投資企業在2008年以前實現的稅后利潤分紅,稅法規定還是按原政策執行,即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已采用帶征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稅后利潤分配給股東,無須再繳納繳納“股息、利息、分紅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四條規定,2008年1月1日以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2008年以后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征企業所得稅。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法人(投資方)取得被投資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紅股、轉增資本:不得征稅
1、紅股
即股份公司在利潤分配時以股票股利的形式,給股東“送股”,增加股份公司和持權股東股份數的擴股行為。在股份公司持續經營過程,其資金來源于公司所得稅后的盈余積累,包括所有者權益類中的“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兩項。投資方企業取得的被投資企業分配的紅股,應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至于如何處理?個人理解,投資方企業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2、轉增資本
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三、股權轉讓所得:并入應納稅所得額并納稅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2、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3、股權轉讓所發生的虧損,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
一、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二、本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本規定發布以前,企業發生的尚未處理的股權投資損失,按照本規定,準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總的來說,其實就是兩點:一是股息紅利所得,二是股權轉讓所得。越來越多的人被股權投資的收益所吸引而開始瘋狂投資。然而,她們只看到了股權投資所帶來的利益,卻沒看到它所帶來的慘劇。總而言之,無論做什么投資都要謹慎,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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