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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發展十分迅速,大家越來越富裕,有了更多的閑錢來進行投資,越來越多的人對私募基金進行了較高程度的關注,私募基金具體就是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也就是私募基金里面也是可以成為股東的。那么私募基金可以當股東應該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呢?我們來了解一下。
一、私募基金
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二、 成為 股東 的條件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1、有成為公司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這是認定股權或股東資格的首要標準。由于出資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應當具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該真實意思表示,自然不應認定為股東。由于意思表示實為當事人的主觀心理狀態,缺乏直接判決和審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夠反映該真實意思表示的外在證據在認定股東資格的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此類證據主要有:公司設立前關于投資約定的內部協議、簽署的章程、相關股東的證詞等。另外,假如當事人實際享有和行使股東權利,如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權等,從該外在行為也可以推定出其具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
2、實際履行出資義務。實際出資是股東對公司最重要的義務,是必要前提和物質基礎,是確認股權和股東資格的重要標準。對于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補足出資,并且拒絕其行使股東權利或通過法定程序取消其股東資格。當然,未出資的股東在依法進行了補投資后,仍然可以恢復其股東權利。
3、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記載為股東并確認受公司章程約束。
5、獲得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6、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
7、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為股東。
三、私募基金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股權投資的特點包括: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與債權投資獲得投入資本若干百分點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權投資以出資比例獲取公司收益的分紅,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于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后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3、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在我國私募基金可以當股東這個說法是符合法律的規定的,私募基金本質上就是一種股權投資,只是不能在股票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易。而股東就是在股份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如果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是這兩種,那么就可以成為股東。
什么是私募基金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辦法中有何新規定?
2020最新私募基金管理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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