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德城區律師 崇左律師 金閶區律師 雙塔區律師 溧陽市律師 下關區律師 靖江市律師
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使得現在的經濟發展類型也多樣化,私募基金逐漸發展及完善,其作為一種投資的手段,風險性也是較大的,因此從各方面的考慮,私募基金應該進行備案,方便管理,那么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包括哪些呢?下面律霸為您介紹。
一、私募基金備案材料有哪些
(一)營業執照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適用)
(二)基金招募說明書
(三)基金風險揭示書
(四)投資者承諾函
(五)募集規模證明(包括驗資證明、銀行對賬單等出資證明文件、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證明)
(六)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公司章程
(七)委托管理協議(若有)
(八)基金托管協議(若有)
(九)投資者明細(包括姓名/機構名稱、證件號碼、實際投資額。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當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項)
(十)對銷售業務的管理制度
(十一)對份額登記業務的管理制度
(十二)銷售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數據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說明
(十三)銷售監管機構監督協議
(十四)份額登記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數據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說明。(若有)
(十五)TA資金清算系統測試報告、功能說明。(若有)
(十六)份額登記監管機構監督協議(若有)
(十七)委托外包協議(若有)
二、私募基金備案哪些人必須登記?
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須登記: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并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三)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上文就是關于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包括哪些的相關信息。從上文可以了解到這些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投資者的信函等等相關資料,其中有些資料是必須有的,有的則是可以不需要的,當然對于私募經濟的管理人是必須要進行登記的。
什么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有哪些形式
最新私募基金備案規定
私募基金公司的組織形式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未交社保是否可以主張離職賠償金
2020-12-15房屋財產侵權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2021-02-05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怎么規定
2020-11-22專利轉讓的概述是什么
2020-12-09擔保人可能有哪些風險
2020-12-23在監獄的保外就醫要經過哪些程序
2021-02-08傷殘等級鑒定的標準
2021-02-26立約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0-11-23勞動合同變更員工不接受怎么辦
2021-03-02如何計算辭退補償金
2021-01-31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延長工作時間嗎?
2021-02-21保險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2021-01-17擅自轉讓保險車輛 發生事故無權索賠
2021-02-21財產保全保險費用承擔
2020-12-13被保險人在索賠中的權利和義務
2020-11-12保單的轉讓與質押規定
2021-01-12怎么理解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不變
2021-03-14土地出讓金需要上繳國庫嗎
2020-11-20土地流轉有哪些好處
2020-11-19拆遷補償協議誰有權查閱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