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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對私募基金的管制與規范越來越完善了。雖然相對之前已經完善了很多,但是在監管過程中仍然存在這很多的漏洞。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風險嗎?風險又包含那些內容?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對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存在的風險進行一下了解。
一、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存在關聯方融資現象
部分有限合伙基金中,存在關聯方融資,甚至是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自融資”現象。如果基金管理人和融資方都是一起的,很難保證基金盡職調查、擔保措施的獨立性和充分性。大家可以參考P2P行業的自融,此前,P2P自融一直是公認的P2P風險源頭之一。
二、在基金推介過程中夸大融資方背景
在銷售募集過程中,夸大項目方背景也成為了部分有限合伙基金的習慣性動作,例如部分合伙基金夸大自身具有央企或上市公司背景,但實際上另有隱情。此舉很容易使投資者被蒙蔽視線,無法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三、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交叉套利的隱患
傳統有限合伙基金的融資業務,通常由GP設立有限合伙企業募集LP資金,再通過銀行或信托進行委托貸款,向融資方放款。而如今,有限合伙基金當前的另一個趨勢,是加深了與牌照金融機構的“通道”業務,而這一趨勢的背景,正是各類機構資管牌照的競相放開。許多合伙基金推介時的噱頭都是說產品已備案且由證監會、銀監會監管,但事實上只是借了券商或信托的一個通道。
四、有限合伙私募基金違規代銷
不少代銷機構及其員工之所以敢違規私售這類私募產品,離不開有限合伙產品高風險、高收益支撐下帶來的“高額返點”。“一般返點在1%-2%,高的時候3%-4%,有時甚至能更高,銷售費用本身就是有限合伙產品中成本的大頭。”杜晗坦言,“按照返2個點,銷售人員只需要賣50萬就能拿到1萬的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近來信托業反腐的原因之一就與“財務費用”和“銷售返點現象”有關。而由于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方多為私募機構,其監管體系尚待成熟,因此也并未受到波及。
“私自代銷屬于富貴險中求,不出事能賺大的,一旦出事就可能被抓。”一家三方財富公司代銷人士坦言。
“代銷用的是銀行的窗口,其實透支的也是銀行的信用。”浙江一家商業銀行資金運營部負責人告訴21綠靴資本,“現在一般銀行都是把理財代銷和理財業務統一進行管理的。”
另外,機構違規代銷有限合伙基金一旦出現風險,相關機構也將承受相應信譽損耗。部分機構違規參與有限合伙基金代銷的過程中,其項目的隱性風險也在向相關金融機構平移。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信息不完整
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比如大大集團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信息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經過查詢,上海申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大大集團)通過上海工商局企業查詢得知公司全稱為:上海申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而該公司在2014年10月13日已經注銷,同樣經查詢上海申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不具備私募基金融資牌照。
我認為對于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風險嗎這個問題,我們不能用問句來問了,因為任何投資或者資金的募集都是存在風險的。從上面的內容我們也可以大概的了解到,私募基金存在的五個方面的風險。所以如果我們正涉及到私募基金的事情,我們一定要盡量的規避風險,用最好的辦法來應對這些風險。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辦法中有何新規定?
最新私募基金備案規定
2020最新私募基金管理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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