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借條的年限是多久?
關于借條的起訴年限,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二、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該怎么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有時間期限的,如果因借錢而引起了糾紛,要利用司法的程序走,那么就需要在法律所規定的時間之內向法院起訴,短者三年,一般長者二十年,如果超過了二十年還不起訴的話,那么一般法院將不會再進行保護的。
借條有效期的法律規定
借條與欠條的區別有哪些
借條的訴訟時效中斷有哪些法定事由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黑龍江東禹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2年10月,是黑龍江省司法廳批準注冊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位于北國冰城哈爾濱南崗經濟技術開發區,會展CBD。擁有300平方米的現代化辦公場所,本著現代化高配置的資源配置硬件辦公設備,同時擁有一支由31名優秀律師及行政管理人員及顧問組成的高素質專業化律師團隊。東禹律師以客戶為關注焦點;以質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創新求發展;追求個人、事務所、社會的和諧發展。 律師簡介 李曉航律師,2013年考取司法資格,一次性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證。現任哈爾濱市仲裁法學會委員,現執業于黑龍江東禹律師事務所。從業以來為多家企業解決復雜疑難問題,提供專業系統的法律服務。并且擅長辦理民商事疑難案件,曾擔任某某離婚案件律師,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化權益取得300余萬元財產。擅長婚姻家庭、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遺產繼承糾紛和公司、企業法律顧問事務。 李律師希望以自己耐心、恒心、嫻熟的業務技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化合法權益。以己推人,把當事人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辦是一直秉承的信念!
有期徒刑如何執行
2020-12-14未成年子女自己簽訂的購房合同有效嗎
2021-02-26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2020-11-12個人公司破產個人財產要抵債嗎
2020-11-11婚前債務自動轉為婚后債務嗎
2021-03-14離婚孩子探視權行使時間是多久
2020-12-18車禍中被扶養人的范圍認定,車禍中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2020-11-24網絡侵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020-12-10車被盜后撞死人,我要承擔責任嗎
2021-01-29離婚時集資房怎么分
2021-01-08何為房地產估價
2020-11-20無效的勞動合同還需要解除嗎
2020-12-12股東離職是否有競業限制
2021-01-30哺乳期公司調崗
2020-11-24可以投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嗎
2021-01-17免責條款不說明保險事故就不免責
2021-02-10是駕乘人員意外傷害險還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020-11-28本案保險合同約定損失賠償是否成立
2021-02-09追尾但是損失不大要報保險嗎
2021-02-24買保險關注5個關鍵節點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