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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權轉讓中如果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合法轉讓股權的話,會出現潛在風險,比如因為股權轉讓不合法而導致的糾紛案件非常多。所以為了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避免您的利益受到傷害,由律霸的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合法性,讓您了解相關的法律,從源頭解決問題。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合法程序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內轉讓;另一種是對外轉讓,這兩種方式轉讓的合法程序各是什么呢?
(一)對內轉讓
《公司法》第141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除了法律規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轉讓股權或股份有特別限制和要求的,股東訂立股權轉讓合同時,不得違反這些規定。
第7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對外轉讓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就是律霸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股權轉讓的合法性的內容。法律既規定了股東轉讓股權的原則,又賦予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規定的權利,使股東靈活的處理股權轉讓這件事。并且轉讓股權應當經過其他股東超過半數同意才可施行,以股東人數為標準,可以避免大股東欺壓或欺騙中小股東,保障每位股東的權利。更多詳細內容,您可以咨詢律霸的律師。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有哪些
如何認定股權轉讓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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