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購涉及的很多經濟、法律方面的問題,是一項非常復雜的操作過程。根據公司性質不同,公司并購流程也有所區別。那么公司并購流程一般是怎樣的?有什么注意事項?律霸小編結合相關知識,通過下文來告訴大家。
1、制定并購戰略規劃
企業開展并購活動首先要明確并購動機與目的,并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和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并購戰略規劃。企業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并購戰略規劃,通過詳細的信息收集和調研,為決策層提供可并購對象。
2、選擇并購對象
企業應當對可并購對象進行全面、詳細的調查分析,根據并購動機與目的,篩選合適的并購對象。
3、制定并購方案
為充分了解并購對象各方面情況,盡量減少和避免并購風險,并購方應當開展前期盡職調查工作。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并購對象的資質和本次并購批準或授權、股權結構和股東出資情況、各項財產權利、各種債務文件、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的情況、目標企業現有人員狀況等。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企業應當著手制定并購方案,針對并購的模式、交易方式、融資手段和支付方式等事宜作出安排。
4、提交并購報告
確定并購對象后,并購雙方應當各自擬訂并購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國有企業的重大并購活動或被并購由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批準;集體企業被并購,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股份制企業由股東會或董事會審核通過。并購報告獲批準后,應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發布并購消息,并告知被并購企業的債權人、債務人、合同關系人等利益相關方。
5、開展資產評估
資產評估是企業并購實施過程中的核心環節,通過資產評估,可以分析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之間的差異,以及資產名義價值與實際效能之間的差異,準確反映資產價值量的變動情況。在資產評估的同時,還要全面清查被并購企業的債權、債務和各種合同關系,以確定債務合同的處理辦法。在對被并購企業資產評估的基礎上,最終形成并購交易的底價。
6、談判簽約
并購雙方根據資產評估確定的交易底價,協商確定最終成交價,并由雙方法人代表簽訂正式并購協議書(或并購合同),明確雙方在并購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7、辦理股(產)權轉讓
并購協議簽訂后,并購雙方應當履行各自的審批手續,并報有關機構備案。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當報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審批后應當及時申請法律公證,確保并購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并購協議生效后,并購雙方應當及時辦理股權轉讓和資產移交,并向工商等部門辦理過戶、注銷、變更等手續。
8、支付對價
并購協議生效后,并購方應將按照協議約定的支付方式,將現金或股票、債券等形式的出價文件交付給被并購企業。
9、并購整合
并購活動能否取得真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并購后企業整合運營狀況。并購整合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發展戰略的整合、經營業務的整合、管理制度的整合、組織架構的整合、人力資源的整合、企業文化的整合等。
總之,公司并購操作涉及到非常專業的知識,需要各部門的相互配合。相關負責人要熟悉公司并購流程,按照流程各個環節辦理。理清公司并購流程對于規范并購行為,減少公司并購風險有很大作用,所以公司相關負責人要加強這方面的學習,以保證公司并購順利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泰州律師。
跨國并購的財務風險有哪些
被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后對現公司的股價有何影響
跨國并購的支付方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中共黨員,北京盈科(泰州)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與仲裁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律師,AFP國際金融理財師,國家高級秘書職稱,??谑凶骷覅f會會員,國際律師協會會員,10年多的銀行從業豐富經驗,具有法律、會計、保險、反洗錢等資格證書,銀行、金融、財稅業務經驗豐富。海南大學法學學士。為社會自然人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依法行政、合規經營、商事活動及項目運作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刑事辯護、擔任法律顧問、事故保險理賠、工程合同、債權債務糾紛、商務談判和商事仲裁、婚姻繼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房地產、知識產權、醫療損害賠償等糾紛處理。專注財稅、合同、風控、經濟業務。擅長訴訟方案策劃和訴訟技巧的運用,致力于縝密進取的態度服務每一位當事人。17888178896(微信同號)
什么情況下才需要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2020-11-27債務期限未約定 擔保期限如何算
2021-02-17傷殘等級怎么劃分,傷殘等級劃分有什么依據
2021-03-23撤銷婚姻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2020-11-14專利工作部門可以參與推薦專利產品活動嗎
2021-03-12保管人承擔賠償責任條件有哪些
2020-12-152019年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費用標準
2021-02-18長期使用他人贈送的未過戶車輛構成何罪
2021-03-21有限合伙承擔什么風險
2020-12-02學生被拐賣了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27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何辦理,辦理該證應提交哪些材料
2021-02-05在醫療期辭退如何賠償
2020-11-13勞動糾紛案件申訴流程
2020-12-06產品責任險——“中國制造”出口難題
2020-12-19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1-21不想再續保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2020-12-11實際修車費用高于評估費用,保險公司應按哪個賠償
2020-11-21企業財產保險最高額是多少
2020-12-19車禍后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是什么
2021-01-02投保人解除合同需要經被保險人同意是否合法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