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面對醫療訴訟時,收集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1、盡快封存復制病歷
病歷是醫療事故中最核心的證據,醫療事故的協商、訴訟、行政解決,主要是圍繞著病歷進行的,病歷是由醫療機構書寫并保存的,發生醫療事故,如果不盡快封存復制病歷,那么被醫院更改、隱匿、偽造幾乎是必然的。
復制病歷是法律賦予患者的權利,這種權利不須附帶如何條件,不要被醫院的各種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醫院可能以患者沒有出院、欠費等為借口,拒絕、拖延患者復制病歷,此時需要據理力爭,必要時向醫院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在復制病歷的問題上,部分患者存在一些錯誤的認識,他們認為,我還需要在醫院治療,擔心復制病歷之后影響醫院對自己的治療,顯然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醫院是個公共場所,治療措施一般需要經過許多環節,由多人進行,沒有哪個醫務人員會冒如此大的風險在您的治療上“偷工減料”,相反,由于您采取了行動,會使醫務人員在治療上更為關注。另外一些患者認為,反正復制封存也晚了,病歷肯定被醫院改動了,復制封存沒有什么意義了,這種想法顯然也不可取,總體來說,病歷是很復雜的醫療文件,短時間改得天衣無縫是不太容易的,所以為了避免院方進一步修改,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不能因為晚了而不去復制病歷。
2、注意收集其他證據
在與院方進行交涉過程中,盡可能錄音;注意留存病房其他病友的聯系方式,關鍵時候他們是可以作為證人的。
3、及時封存檢驗有疑問的輸液、輸血、注射、藥物。
部分醫療事故與輸液、輸血、注射、藥物有關,比如說輸錯藥、例如把硫酸鎂當成碳酸氫鈉給病人輸注,造成呼吸肌麻痹死亡的。不及時對這些材料采取封存檢驗的措施,將使關鍵證據永久喪失,無法再次取得,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4、不要拒絕院方尸檢的建議。
對稱存在患者死亡的醫療事故,如果醫方已經建議做尸檢,那么家屬應該積極配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拒絕或者拖延尸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所以如果患方拒絕,如果影響對死因的判定,需承擔不利的后果。
5、專業律師及時介入
醫療事故涉及醫學和法律兩大專業領域,極為復雜,如果沒有專業律師的介入,患者在與將處于極為不利的地位。這方面有許多慘痛的教訓。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后,由于缺乏專業知識,致使鑒定結果對患方極為不利,但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缺乏一個明確的類似訴訟的救濟程序,更改鑒定結論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無奈接受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打人縫針賠多少錢
2021-01-25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含地上附作物和青苗嗎
2020-11-30在一起住多久算重婚罪
2020-11-08口罩工廠需要什么條件
2021-03-19上下班遇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2021-02-27監護人有權查看被監護人隱私嗎
2020-12-02交通事故索賠程序
2021-02-21交通肇事者不交醫療費怎么辦
2021-01-25商業銀行法中的關系人是指什么
2020-11-15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適用情形
2021-02-16勞動合同以什么形式訂立比較好勞動合同何時生效
2020-12-12怎么認定勞動合同變更是否合理
2020-11-09勞務關系是否使用侵權責任法
2020-11-20單位裁員怎么計算失業補償金
2020-12-14保險公估人有哪些職責
2020-12-13如何進行保險理賠程序,保險理賠時效又是幾年
2020-12-04韶關山洪致3人失蹤1人死亡,有沒有保障自然災害的保險
2021-03-23保險公司能否拒賠改裝機動車
2021-01-01處理賠償糾紛要交什么材料
2020-11-23買了不計免賠為什么不能全賠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