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押人員病亡怎么處理
在押人員病亡的,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五項)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對這種情況,法院將根據案件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查實被告人無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九)項之規定:“對第一審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作出判決、裁定:(九)被告人死亡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根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證據,能夠確認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因此,如果被告人無罪,法院將宣判該被告人無罪。如果其有罪,法院將終止審理該案。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在押人員病亡的,有證據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的,是需要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個清白的,需要作出無罪判決的。如果其有罪的,需要終止審理。更多相關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或者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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