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肺炎期間網貸怎么辦?
在肺炎期間無法還網貸的可以申請延期支付,下列人員是可以合法的申請延期支付的:
1、參加疫情防控的醫護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確診患者和疑似人員及其配偶,可以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其還款的期限從一個月到6個月不等,比如中國銀行最長可以申請6個月的延期時間。
2、部分銀行對于湖北地區的客戶,如果因為隔離等原因不能正常回到工作所在地上班的,可以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同樣可以做出延期還款處理,這部分人延期時間一般是1~2個月。比如平安銀行就允許湖北地區的客戶做出延期還款申請。
3、如果不是醫護人員,參與疫情防控的人員或者新型冠狀病毒的確診用戶和疑似用戶,原則上是不能申請延期還款的,而是必須按照正常的還款計劃進行還款。
但是對于那些因為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出現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暫無收入來源的客戶,可以在2月10日全面復工后,向銀行提交申請,經核定成功后,同樣不計為違約。有這種規定的是農業銀行的光大銀行,至于其他銀行,如果大家確實因為特殊情況導致沒有收入來源,應該也是可以申請的。
4、一旦成功申請貸款延期之后,延期還款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不影響個人征信。
5、延期還款并不等于不用還款。銀行給大家延期還款,一旦疫情結束之后,大家必須把延期的往期欠款一次性還清,如果延期到期之后,大家沒有把所有的欠款還清就可能影響大家的信用。
二、疫情期間,銀行提前解除貸款合同怎么辦?
受疫情影響,諸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幫助和支持企業渡過難關,維護社會就業穩定,是疫情防控在經濟領域延伸的應有之意。2020年2月5日,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發布《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于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明確要求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因疫情面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予以展期、續貸、減免預期利息等幫扶,妥善安排還款方案,直到“一級響應”解除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間,金融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未屆滿,沒有法定和約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機構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不予支持;金融機構提前收回貸款或遲延交付貸款的,借款人可以請求金融機構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
網貸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基于實際的協議內容而定,雙方在就網貸具體情況達成一致意見的后需要明確規定違約的責任,如果在肺炎期間并不是因為疫情導致不能還款的,那么顯然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對征信造成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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