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權人申請破產資格
在我國的破產法中,債權人不具有集體訴訟性質的申請資格,申請破產的債權人也只能有權利來行使請求權。因此,根據破產法的精神,申請破產的債權人的債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必須具有清償債權內容的權利;必須是可合法執行的申索;請求權應當受到保護。
2、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正式條件
根據司法解釋,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
(一)債權發生的事實和證據。
(二)債權的性質、數額,有無擔保,以及證明證據。
(三)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3、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實質性條件
破產法規定:債務人到期如果不能清償自己的債務的,債權人有權利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債務人的或者是破產清算。
債權人去申請債務人破產的那些條件,在我國的法律上稱為破產的原因或者破產的期限,是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的一個常見的法律事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如果一個企業法人由于嚴重虧損無法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的債務償還,與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根據《中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因經營不善造成嚴重損失,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的規定宣告破產。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法律規定的破產原因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也就是說,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可以請求法院相應宣告債務人破產。
以下事實同時存在,這可能導致的結論是,債務人對于到期的債務是不能夠償還的了:
(1)約定的償還債務的期限屆滿了;
(2)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還款項的;
(3)已經能夠很明顯地看出債務人缺乏清償的能力;
(4)債務人已經呈現出一個連續的不能償還到期的債務的情況。
破產債權申報要符合什么條件
破產債權申報程序是怎樣的
破產清算債權申報的范圍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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