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移交到另一個法院要多長時間
從一個法院移送,到另一個法院收案,沒有法律規定,法官自由,但是也有一個大范圍時間限制。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報的偵查羈押期限自逮捕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情況特殊可以經批準適當延長。偵查完畢后,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院認為可以起訴的,向法院提出公訴,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這樣的情況的話,一般也會涉及到一些移送的時間,這個時間一般是沒有規定的,但是對于這個案件審理的大范圍時間是有規定的,不管對方移交需要怎樣的時間,總是需要在案件結束時間之內完成,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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