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轄之后的立案時限
移送管轄后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第一審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狀)或者執行申請書后,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收到自訴人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的,經審查認為符合自訴案件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十五日內立案。
改變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應當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內立案。
第八條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接受移送管轄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達立案通知書,然后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移送管轄必須具備的條件:
(1)受訴法院已經依法受理了該案件。
(2)受訴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或是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已經在先立案了。
(3)受訴法院認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轄權。
移送管轄的例外:
(1)無管轄權的法院已經對案件進行了實體審理,而當事人又未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不必移送管轄,由受案法院繼續審理。
(2)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
(3)根據管轄權恒定原則,法院的管轄權不受當事人起訴后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政區域變更的影響。
如何規范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
首先,原受理法院應嚴把立案關,不符合立案標準的應讓起訴人補充、完善后再立案。對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經工作仍達不到法院立案條件的,以及本院無管轄權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時,人民法院應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訴訟指導和釋明工作。
其次,盡快制定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規范,從而使原受理法院移送案件工作及受移送法院立案工作走上規范化管理,及時保護當事人的訴權。移送案件及其立案工作規范應涵蓋的內容:(1)移送案件的時限。(2)移送原案卷全部材料。同時,應將原案卷材料裝訂成冊后再移送。(3)訴訟費用應隨案移送。這樣做既方便當事人訴訟,又有利于公眾監督。(4)案件移送的交接手續。如:填寫《移送案件交接登記表》等。(5)對可以受理的移送案件,應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內立案。收到案卷材料的時間,從原受理法院移交案卷材料和訴訟費用齊備之日起計算。
移送管轄
從訴訟法上來說,移送管轄分三類,即民事案件移送、刑事案件移送和行政案件移送。
1、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發現自己有管轄權的,依法立案審理;認為自己沒有管轄權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2、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發現自己有管轄權的,依法立案審理,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對管轄權有爭議的,兩個法院應當在審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兩個法院分別逐級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3、行政案件,受移送的法院的處理方式同民事案件移送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尚未開庭審判的,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在審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人民法院分別逐級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第二十一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自己管轄時,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對于移送管轄的相關知識的具體介紹,很多的案件是需要進行管轄,而且是有一定的流程以及期限進行定案,如果對于這方面的案件處理還有其他任何的問題,隨時歡迎來咨詢律霸網的相關知識人員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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