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約金和利息能否同時主張
違約金與利息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違約金是基于對方當事人違約所產生的違約責任;利息則是基于遲延履行所應支付的資金成本。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師建議:鑒于對于借款人已經支付的利息,只要在年利率36%內,都不能要求出借人返還。因此,出借人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和利息,發生爭議后,由法院來做綜合計算和評定,超過部分不予支持即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如何約定借款合同中的違約金
1、約定違約金的方式:
(1)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2)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可約定違約金的限額
對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對違約金限額有約定,例如違約金總計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20%,這樣可以避免違約金無限制的累計計算,彌補被違約方因為違約行為遭受的損失。需要注意的是,責任限額的約定通常僅僅是一個上限,違約方具體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當根據實際的損失,在責任限額的范圍內具體確定。
雖然很多時候,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都是擇一而行的,但實際上法律中也是允許一并主張,由此可見違約金和逾期利息也是可以共存。不過也要注意,若是在同時主張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的時候,累計是不能超過年利率的24%,否則的話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實踐中,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主張那一項。
借款期限屆滿后,利息沒有約定該如何計算?
借款時未約定利息怎么處理
民間借款的利息定多少受法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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