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就XXX欠的借款清還一事,經債權債務各方協商決定由債權XXX合伙抵頂回XX小區XX樓XX單元XXX室住宅及車庫來清償甲方所欠款項。 由于此房目前存在房產糾紛,尚不能辦理正常的抵頂過戶手續,故暫簽此協議,具體約定如下:
1、房屋及車庫折合總價XX萬元,用于抵頂XX萬元,XX萬元,XX萬元,XX萬元,待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由債權人確定戶主過戶。
2、由于房屋存在產權糾紛,不能過戶,債務人選派代表入住該房屋,不得使房屋閑置。
3、過戶手續待房產糾紛處理完,甲方拿到產權時辦理,同時各債務人提供欠條等手續。
4、債權人代表入住后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產權糾紛處理并拿回產權。
特別約定: 由于此房產目前存在產權糾紛,如甲方在糾紛處理時拿不到該房產,則此抵頂協議無效,債權債務依舊存在,如甲方拿到該房屋房產時,各債權人退還債務人與房屋抵頂價格 萬元等額的欠條。同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經各方簽字確認,債權債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為約束甲乙雙方特約定: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支付房屋價格10%的違約金。如債權方違約放棄該房產抵頂,甲方對該房產有另行處置權。 此協議一式 份,債務人一份,各債權人每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債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債務人的法定義務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債務人的合法權利
1、 同時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合同法》第66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后履行抗辯權。《合同法》第67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3、注意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成立后,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能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單方中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法》第68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它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書寫債權債務抵頂協議時要注意各項條款按照規范來寫,比以免因為字面理解錯誤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注意不要用有爭議的詞,注意上面的各個情況。如果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咨詢365律師可以免費為您解答。
什么是債權人免除債務
債權轉讓的相關法律規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動物傷人案件賠償如何根據過錯比例承擔
2020-11-24組織刷單是犯罪嗎
2020-12-09業委會解散物業公司還有效嗎
2021-01-09著作權商標權同時主張怎么判
2020-12-16怎樣處理同時申請的相同商標
2021-03-06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按責任主次承擔的嗎
2020-11-25法院民事調解離婚別人會知道嗎
2021-02-24婚約財產糾紛有哪些
2020-12-04交通賠償訴訟怎樣提交證據?
2021-02-04結合《侵權責任法》分析校園侵權責任的承擔
2020-11-09房產互換應如何辦理?
2020-12-30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抵押財產嗎
2021-02-17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0-12-23調崗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3-15調崗后沒采用書面形式但員工已就崗,什么時候提出異議有效
2021-03-16勞動者不同意調崗單位解除的合法嗎
2021-01-05交強險理賠怎么查勘和定損
2020-12-02什么是家庭財產保險
2020-11-13保險公司怎么避免保險糾紛
2021-01-17壽險理賠糾紛的快速解決途徑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