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交軟件被騙怎樣找證據
1、保存好聊天記錄;
2、保存好聊天軟件上的音頻材料,比如錄音、語音等,電話錄音也可以;
3、保存好銀行匯款單據,上面記錄有匯款人和收款人,以及匯款金額。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一條?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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