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能申訴精神損害賠償和后續醫療費賠償嗎
可以起訴車司機,要求其承擔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
相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八條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九條
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車禍后的賠償要根據受傷等級來定,受傷越大得到的賠償金往往就會越多。對車禍后能申訴精神損害賠償和后續醫療費賠償上有發生爭議的時候,應該要及時請律霸網律師從旁指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調崗員工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索賠嗎
2021-03-22父母讓孩子干活算使用童工嗎
2021-01-05公司跨區變更地址費用
2020-12-26欠錢欠2000可以報警嗎
2020-12-10交通事故中車主與駕駛員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2021-02-02孕婦可以去監獄探監嗎
2021-02-01車禍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賠償
2021-03-11放棄繼承權聲明書要公證嗎
2021-03-19單位的資金可以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嗎
2021-02-15商業銀行發生信用危機由誰接管
2021-01-20合同形式的概念
2021-01-13擔保合同應該采取什么形式
2021-01-06連帶責任后房產贈與有效嗎
2020-11-09找二手房中介怎么安全交易
2021-03-24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起的可以加名字嗎
2020-12-26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2020-11-29患病職工合同期已滿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2020-11-17解除勞動合同能恢復嗎
2021-02-24試用期后降薪違法嗎
2020-12-16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 單位有轉移檔案義務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