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訴訟的債務和債權問題如何處理?
離婚訴訟的債務和債權問題處理方式為:在審理離婚案件,特別是涉及到債權債務時,不能片面強調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而應主動依職權將有關債務調查清楚,不將有關債務遺漏;當對離婚案件作出判決涉及到債務時,應充分考慮到該離婚案件結案后債務的承擔和手續上的方便。
二、具體內容拓展
離婚案件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1、在審理離婚案件,特別是涉及到債權債務時,不能片面強調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而應主動依職權將有關債務調查清楚,不將有關債務遺漏,這對處理該離婚案件特別是涉及到離婚后的債務問題比較有利和方便。
2、當對離婚案件作出判決涉及到債務時,應充分考慮到該離婚案件結案后債務的承擔和手續上的方便,應盡量做到,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哪一方經手的或出具借條或欠條的,原則上判令其償還。同時償還共同債務的一方,可以多分得共同財產中相應價值的財產,以體現“共同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這一基本原則。
3、判令共同債務承擔時,應盡量對債務作羅列式處理,即具體規定由男方承擔哪些債務,由女方承擔哪些債務,不宜簡單地規定“各自經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負責收取和償付”等。
4、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如果債權人將離婚雙方或一方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即將起訴,法院可依債權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查封或扣押離婚當事人相應價值的財產;如果債權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將該財產抵償給債權人。
離婚訴訟的債務債權問題的判定一直以來在法律中都是一個無法量化標準的情況,只能通過以往的經驗,根據雙方提交上來的材料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斷,但是法院將會給出一個最合理最準確的判決結果。如果雙方對于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不滿的,可以選擇上訴解決。
離婚訴訟反訴狀如何書寫?
離婚訴訟中需要搜集的證據有哪些
離婚訴訟法院能否判離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證券交易所的功能
2020-12-07醫療官司同等責任怎么賠付
2021-01-11新裝地板鼓包向誰索賠
2021-01-28商標所有權與使用權能分離嗎
2020-12-05無期徒刑怎么算立功
2020-12-14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最高法院將出臺勞動案件司法解釋
2021-01-25如何轉移婚內財產,轉移婚內財產有效嗎
2020-11-11中止探望權法定理由有哪些
2021-01-12繼承權喪失有什么特點
2021-01-23合同中怎么排除協議管轄的約定
2020-12-23再審提交哪些證據,才是新證據
2020-11-15只有合同之債才能抵銷嗎
2021-03-05禁止流質契約可行嗎
2020-11-30土地變更登記怎么辦理
2021-01-05勞務派遣協議范本
2021-01-16保險合同要怎么合法訂立
2021-03-14擅自轉讓保險車輛 發生事故無權索賠
2021-02-21企業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要面臨的強制征收法律風險
2021-03-16關于保險受益權問題的研究
2021-02-07土地承包合同終止的條件是什么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