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能力的判斷原則有哪些
1、相關性原則。
刑事訴訟證據(表現為證據能力)的本質屬性是它的關聯性,即相關性。就是指作為證據內容的證據材料與待證事實之間存在某種客觀的聯系。
2、實體公正性原則。
實事求是,忠于事實,還案件的本來面目,是收集證據的關鍵。收集證據的過程同時也是判斷證據能力的過程。檢察機關在審查證據能力時,應排除諸如那些可能引起不可靠以及不能經過主詢問和反詢問來檢查其真實性的傳聞證據,以防止可能不真實的證據進入法庭。同樣,法官應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的證據能力是否具有實體公正性進行全面衡量與審查,并且必須經過法庭調查、質證才能決定是否采信和認定。
3、程序公正性原則。
證據的收集過程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嚴格依據刑事訴訟法排除非法證據規則,不采信偵查機關用侵犯公民基本權利的方法提取的證據,以防止偵查權的濫用導致公民基本權利的被侵犯,這也是判斷證據能力時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第五十八條?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
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依法予以排除。申請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的,應當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訴訟證據的本質屬性是它的關聯性,如果它們是相關的,那么就是要證明力度的,并且證據一定是要實事求是的,證據的收集過程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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